西江都市报讯 由于在某私人加油站加油时没有索取发票,事后李先生发现汽油里边掺了部分水,致使摩托车走走停停,无法正常行走,想要向梧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却因缺乏证据,只能扼腕叹息。12月16日,受害人李先生向记者反映此事。
汽油掺水使摩托车走走停停
12月14日早上9时,李先生载着朋友在某私人加油站给自己的摩托车加了30元每升6.3元的汽油。加油的时候,朋友提醒说,听说该加油站经常在汽油里掺水,李先生考虑到平时经常在该油站加油,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也就不在意。第二天,当李先生驾驶摩托车去市场买菜时,发现摩托车发动不起来,好不容易发动了,却是走走停停,李先生只好推着摩托车走回家。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摩托车出问题了,经服务站的维修员检查,是摩托车汽油里边掺水所致。”李先生说。
车行修理员梁艺锋拿着刚刚从李先生摩托车里边取出的汽油样本告诉记者:“摩托车并没有发现器件损坏的故障,而是摩托车里边加的汽油里边掺和了部分水,由于女装摩托车无法将水过滤,所以一发动就熄火。没有掺水的汽油一般是没有颜色分层现象的,而像这种掺和了水的汽油,由于水和油的密度不一样,密度大的水沉在下层,而密度稍微小一点的油则漂浮在上层,有严重的分层现象。”
未及时索取发票难维权
“往汽油里边加水,这不是明摆着坑害消费者么?”李先生倒不是很在意30元钱,只是希望消费者协会能够对该油站的汽油进行抽检。可是李先生却没有索取该私人加油站加油的发票。
记者致电梧州市消费者协会,协会曾秘书长表示,消费者协会不能随便抽检商家产品,只有在接到消费者出具相关证据的举报后,才能依据相关程序对商家产品进行抽检。由于李先生缺乏证据,消费者协会无法对该私人加油站进行抽检。消费者协会提醒,作为消费者,消费过程中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忘了索取相关发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做到有据可依。同时消费者发现自身消费者权益受害后,要马上举报,方便消费者协会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