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贻泽)“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在2009年3月底就应当交房,但如今已经远远超过了交房时间却没能拿到房子。”已经在梧州市枣冲路64号水木蓝山1号楼购买了商品房的60多名业主遭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在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后,业主们近日向本报反映了这一情况。对此,水木蓝山1号楼的开发商——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表示将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最快的施工进度把1号楼交付使用,以维护广大业主与该公司的利益。
业主急盼能早日交房
2010年1月1日上午,数十名业主聚集在水木蓝山1号楼前,对开发商迟迟没能交房表达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市民秦郡(化名)于2008年2月15日与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每平方米2088元的商品房单价购买了水木蓝山1号楼的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当在2009年3月28日前,将具备商品房验收合格条件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使用。“但是至今都没有拿到房子,开发商已经违反了合同,应当拿出实际行动解决问题,赔偿业主们的损失。”秦郡愤愤不平地说道。
其实,早在2009年12月8日,水木蓝山1号楼全体业主就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递交了一份申诉意见书,称他们于2008年前后购买了水木蓝山商品住宅1号楼,至今已经远远超出合同书里所签订协议的交楼时间。业主们表示,他们多次询问售楼部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答都是含糊不清。目前,大多数业主生活困难重重,而且计划失控让部分业主措手不及,只能被迫在外租房,每个月既要缴房租,同时还需缴付房产的按揭,业主的生活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在接受采访时,业主们希望房地产开发商能给业主明确承诺具体的交楼时间,并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开发商与施工队的纠纷
2009年12月10日,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就水木蓝山1号楼业主《申述意见书》作出了一份书面复函,对1号楼的情况作了说明。
水木蓝山1号楼的框架封顶时间是2008年12月,在框架封顶之前,由于承建该栋楼的施工队自身资金不足,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其对钢筋、混凝土等多家供应商做供货和付款的担保,才使得该楼得以封顶。
其实,对于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施工队能否按时完成该栋楼的质疑,施工队早在2009年2月19日就做出承诺,表示能在2009年5月26日前完工。但在该栋楼后期的收尾工作中,施工队并不能按时完成该完成的工程。为此,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多次找施工队协商,施工队也多次做出承诺能尽快完成,最近的一次是承诺在2009年10月20日前交付使用,但是施工队还是未能兑现承诺。到目前为止,水木蓝山1号楼所剩余的收尾工作估计要两周就能完成,但是施工队仍然继续拖延这部分工作。
1月6日上午,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维学就业主们反映的问题做出回应。杨维学说,出现目前这种情况也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至于他们与施工队的纠纷问题,他们已经向蝶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已经受理并将在2月初开庭审理。
开发商称会依约赔偿业主
但是,业主们对广西海川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解释并不满意,他们认为开发商并没有给出何时能交房的答复,开发商与施工方之间的纠纷属于其内部的事情,不应该无期影响拖延业主入住。
为此,杨维学表示,目前水木蓝山1号楼内外装修已经基本完成,尚有部分铝合金门窗安装、室外的排水等配套工程的安装没有完成,估计剩余的收尾工程在一个月内可以完成。
对于业主提出为何不另外聘请新的施工队完成剩余工程的质疑,杨维学称,由于现有施工队并没有正式终止施工合同,而是无限期的拖延工期,因此按照建筑行业的“惯例”,不会有新的施工队愿意接手施工。
关于因延期未能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杨维学表示会严格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标准向业主赔付违约金,至于具体的交房时间他们也无法给出承诺。他们将继续与施工队进行协商,一旦协商未果,就将等待法院审判后终止与施工队的协议,另外聘请施工队完成收尾工程,以最快的施工进度把1号楼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