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见习记者 招 婵) 在新疆、辽宁、湖南、重庆等地出现市民因在公共场所吸烟而被拘的案例后,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也纷纷出台法律法规,强化对公共场所吸烟的管理力度。然而,在我市,“抽烟是我的自由”几乎成了不少人抽烟的理由。记者近日在走访市内部分公共场所时发现,在“禁止吸烟”的标志下,一些吸烟者依旧肆无忌惮地“吞云吐雾”。
“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是不少烟民的口头禅。在我市的许多餐馆、酒楼等公共场所内鲜有吸烟区与非吸烟区之分,在餐厅里不时可以看到指间夹着香烟的顾客和没有吸烟的顾客在同一区域内用餐,消费者也难以看到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和提示。因此在不少的餐饮场所内,一些顾客只能无奈地忍受吸“二手烟”的痛苦。市民蒙女士说:“在酒楼吃饭处于烟雾弥漫之中是常有的事情,更无奈的是,每逢看见有顾客掏烟,服务员便会马上递上烟灰缸。”商家的极力配合,也是造成吸烟者能在公共场所任意抽烟的原因之一。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人都表示自己曾经在公共场所受到身边吸烟者的“毒害”,但碍于情面并没有阻止。一位“老烟民”告诉记者,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件很难实现的事情,主要是由于社会上很少做出宣传,人们大多只提倡戒烟,对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很多“吸烟一族”并没有这个意识。“平常也会遇到上车后抽烟的乘客,但经过提醒之后,很多人都会自觉熄灭香烟。”公交车司机林师傅说。人们在公共场所抽烟主要是没有意识到其所带来的危害,只要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识,引导树立健康的生活观念,禁烟便不再是难事。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我国一半以上的城市,还存在着控烟法规的空白。换言之,在这样的城市里,“禁止吸烟”的告示仅仅是一种善意提醒,并不能真正通过法律去落实。而这种道德的规劝力的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在事业单位上班的秦先生认为,要在公共场所真正达到禁烟效果,除了从立法角度加以约束之外,身为公民还应该遵守公共规范、恪守公共道德、尊重他人的权利,在全社会自觉形成良好自律的公共道德文化氛围。一些受访市民还表示,管治公共场所吸烟问题必须要像整治酒后驾驶一样,以前酒驾问题一直是屡禁不止,但通过建立了明确有效的法律法规后,如今的整治成效已十分显著。只要有了威慑力,人们才会严格要求自己,“禁止吸烟”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