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不统一
公车改革后的地区和部门,私车公用现象比较普遍,但是,由于目前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方面,私车公用和公车公用大不相同,致使私车公用者主要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失,公车公用者则是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损失。
工作不主动
公车改革后,因交通补贴装进了公务人员个人腰包,致使个别公务人员因吝惜自己再掏腰包而不愿主动外出执行公务,有时会影响工作。
宣传不到位
一些地区和部门公务人员因车改增加交通补贴后,由于没有及时向纳税人和老百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时会引发一些误解。
国外及地区公车管理借鉴
对日本、英国、德国、瑞典、芬兰、美国、印度、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分析和研究,他们一些具有共性的成功做法值得借鉴:
对公务配车和公车标准及适用范围有严格规定
一般只有内阁部长可以配备专车,但也仅限于执行公务,下班以后的私人活动一般乘用私家车,并且部长的配偶或伴侣通常不可以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活动。香港特首董建华离任后的当日,便不再乘坐公车。
对公车使用全过程实行严格的管理
公车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其性能良好、使用安全。每辆公车都有用车登记卡,卡内详细记录起始时间、地点、行程、油耗、计费等信息,登记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车辆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并且严格执行因私用车的收费制度,倡导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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