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莫丽娜) 近日,市政府出台《梧州市优秀人才杰出人才功勋人才评选管理办法》,拟通过评选优秀人才、杰出人才和功勋人才等“三个层次人才”,给予他们一定的待遇,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掌握当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知识,富有锐意进取和改革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办法》明确了“三个层次人才”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待遇和管理等。
据悉,“三个层次人才”是指在我市从事科学研究(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技术(包括工程、医疗、农业)、经营管理(包括项目管理)和高技能工作,其中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评为梧州市“优秀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评为“杰出人才”,作出巨大贡献的评为“功勋人才”。“三个层次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优秀人才”每次评50名,“杰出人才”每次评10名,“功勋人才”每次评5名。我市将组建由市领导、专家和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三个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选进行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人选,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办法》指出,评选面向在梧州市工作的各类人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其中。参加评选“三个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为:分别在本市工作两年或三年以上,近五年来分别在专业技术(技能)岗位上取得较大、突出或巨大成果,分别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突出或巨大贡献,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功勋人才”年龄不限)的人员。《办法》还对“三个层次人才”的具体评选条件作了详细说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同行专家团体或学术团体推荐、群众联名推荐、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提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参评。
《办法》明确,市委、市政府将对评选出来的“三个层次人才”进行命名和颁发证书,并给予享受相应的待遇。其中,“优秀人才”、“杰出人才”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元和5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功勋人才”一次性奖励2万元。“三个层次人才”管理期限为三年,期满后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