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胡春妮 罗新云)在新春的脚步即将到来之际,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今天隆重开幕。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日前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中,梧州市人大代表团提出的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条例》的两件议案被立为自治区议案,这意味着梧州市的议案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人大代表当“学生”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预备会议和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中,会议表决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议程草案、大会议案办法草案、决定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和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等多项内容。与以往不同的是,预备会议后,增设了一个代表专题讲座环节。300多名人大代表当起“学生”,仔细聆听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范小辉讲解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讲座,讲座对代表们如何履行的职责和权力、如何做好监督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次专题讲座让他们在思想上有了更大的提高,也更清楚地认识了自己为群众办事的使命。
亮点议案直指条例修改
据了解,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主要就目前物业管理纠纷急剧增加、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原有条例已不适应实践需要等情况而提出。议案中指出,首先将原物业使用中的违法人的罚款数额从1000元以下大幅度增加至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其次,明确凡属于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依托物业服务合同等管理物业区域的都适用此条例,要求业主委员会最少为三人以上(含三人);此外,业主委员会任期每届满2年应改为5年、物业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等。
而关于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条例》的议案则对当前留守儿童存在亲情缺失,学业缺查,生活缺助,安全缺保,心理缺慰等问题进行全方位分析,建议尽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条例》,保障这些弱势群体。
议案点击 议案者:黄云燕等代表议案内容:《关于要求解决河西新建城区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的议案》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立为议案,并交市政府办理,目前该议案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批复结果:1.新兴小学搬迁扩建工程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关注,2009年7月10日,分管规划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刘可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新兴小学等项目的推进会,要求在一流地段建一流小学,按36个班的规格进行建设。目前新兴小学新址已初步选定,总占地30多亩,计划2010年开工建设。
新兴二路小学二期工程已于2009年10月底顺利完工,新建成的教学楼共有19个教室,近期将投入使用。石人冲小学、红岭小学及搬迁扩建龙新小学的用地,规划、土地部门也已经有所控制、收储或规划预留。
2.蝶山区为解决日益严峻的入学难问题,投资新建可安排12个教室、容纳600名学生的振兴小学1号楼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基础部分的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厂路小学前座教学楼,经各部门勘察、评估后,已于2009年9月1日开学前完成主体建筑拆除,目前正在进行重建教学楼的图纸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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