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见习记者 招 婵)2月8日下午,自治区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岑溪市被列为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一批试点县之一。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首位,狠抓制度创新,把握好药品的供应、使用、补偿各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办法,在全区稳步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切实减轻群众基本医药费用负担。
会议提出,从2010年1月起,各有关部门必须全部使用新版的国家医保目录,确保我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入,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把国家基本药物录入的品种,全部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甲类药品)录入,报销比例要高于其他非基本药物,保证参保人员的合理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各市还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紧时间下发配套政策,注重统筹兼顾,保持大局稳定。确保在2月底,各试点的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全桂寿,副市长关远芳在梧州分会场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