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陈晓雯)3月11日,本报《婴幼儿及孕产妇免费体检》报道了三岁以下儿童免费体检10次,孕产妇检查7次,不少读者反映,免费为妇女儿童体检是政府一件惠民的实事,有利于优生优育。同时,也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希望对预交费用等问题进行释疑,记者采访了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读者的问题一一解答。
预交的检查费应退还
对0~36月龄儿童的10次体检,分别是在新生儿出生后一周、28天以及儿童的3、6、8、12、18、24、30、36月龄时进行。不少妈妈反映,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在为儿童初次体检时预收了全部的费用,预收的费用一直到儿童的36月龄。
对此,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预收儿童、孕产妇还没进行体检项目费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律应该退还。但是,对于已进行了体检的项目,就不再退还费用。例如,一名25月龄的儿童,卫生服务中心预收该名儿童10次的体检费用,由于该名儿童前8次的体检已经进行,家长得到的退还费用应该是未进行的2次费用。
免检查费不含其他项目
不少家长表示,在儿童体格检查中,除了检查费用以外,还有挂号费等其他费用的产生,免费的具体范围到底有哪些。对此,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免费的是儿童体格检查的检查费用,内容包括了体格检查、生长发育评估、心理卫生保健以及血红蛋白测定等。但是,对于因医生诊治而产生的挂号费等其他费用,并不包括在免费的项目内。
在孕产妇检查中,对于高危产妇必须增加的自费检查项目,保健机构应明确告知本人,做到知情选择。
同时,免费项目实行辖区负责制,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应到户口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凡是不按要求在跨辖区机构检查的妇女儿童,将不能享受免费的体检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