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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房投资”得不偿失 我市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http://www.wzljl.cn    2010-03-17 21:44    作者:黎斯琴    来源:梧州日报

    梧州日报讯(记者 黎斯琴) 随着我市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伴随而来的是新建道路沿线、重点项目周边土地升值,一些地方掀起了意在非法牟取拆迁补偿费的“种房风”。 据市住建委统计,近年来,中心城区居民违法建设多以乱搭乱建存在,目前基本得到控制,而在城郊结合部,部分村民违法建设私房的抢建风却一度盛行。

    在重大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中,征地和拆迁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为牟取拆迁补偿,部分居(村)民占用空地私建房屋,或将房屋加层扩建,严重影响重大工程进度及城市规划建设。虽然我市多次组织力量对这些违法建设进行整治,但仍不断有人顶风抢建。据统计,我市去年立案查处现行违建案件347件,已作出拆除通知的违法建筑273件,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已拆除的违法建筑72间,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今年,我市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在2月底的一次行动,即对长洲区寺冲砖厂周边58处违法建筑实施依法拆除。

    长洲区寺冲砖厂周边的地块,系西江三桥项目已经征用以及回建用地,但仍被一些人非法占用,并曾经出现一派建新房的景象。“种地不如‘种房子’。一些村民建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获得拆迁补偿把建房作为一种‘投资’。”市住建委法规管理科负责人说,“在所拆除的违法建筑中,相当一部分抢建房屋十分简陋,有的为节约成本,直接用水泥、砂浆进行修建,其中隐藏着的住房安全隐患也令人担忧。”在这其中,新建违法建筑房还面临“投资”打水漂的境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政府部门向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下达通知书,责令停建和限期自行拆除,限期内不拆除将进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不会得到任何赔偿。

    如何建房才不违法,就这个问题,市住建委法规管理科负责人介绍,市中心城区以及城郊结合部新建或扩建房屋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在政府已进行通告的划定停建区内,任何个人都不准新建、扩建、改建私有房屋,以保障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

    据了解,市区东从龙船冲沿东环路至旺甫工业园区东侧207国道旧线;南从龙船冲口沿西江北岸至长洲水利枢纽内江坝址;西从长洲水利枢纽内江坝址往北至铁路线;北从旺甫工业园区沿思良江至桂江北岸沿莲花桥、207国道、321国道与207国道连线往西接洛湛铁路至长洲水利枢纽内江坝址北端;南岸片从西江一桥至云龙大桥南岸公路两侧;长洲岛;塘源片区从云龙大桥以东至塘源村两侧;云龙大桥以南至旺步村两侧区域均为停建区。

编辑:黄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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