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赖新云 通讯员 骆丽娟 方晓) 市房产管理局4月28日宣布,从5月1日起,我市(不含三县一市)将启动新建商品房交易网上监管。这项政策措施规定,2009年1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均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网上合同签约并备案,未办理网上备案的商品房将不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新规旨在降低交易风险
据悉,新建商品房交易网上监管,包括新建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动态楼盘表管理、房地产市场分析及信息发布等五项内容。房地产开发商在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需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入网手续,开发商与受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将登陆梧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易网监管平台(www.wzfdc.gov.cn)进行。
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这项管理制度,目的是降低交易风险,保障房地产市场交易安全,建设房产安全交易机制。近年来,我市新建商品房市场在交易量节节上升的同时,暴露出许多安全隐患,其一是受房源信息不对称、市场动态监测不到位影响,存在商品房一房多售、一房多贷、重复抵押、虚假炒作、押后销售等现象。此外,以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的纸质合同,在实施监管中有许多环节难以到位,也为开发商采取投机行为提供了可能。而且,仅有纸质合同也不能满足权属信息动态管理需要。
如何降低销售交易风险
开发商在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申办入网手续时,将由市房产管理局将楼盘信息录入梧州市新建商品房交易网上监管平台,未办理备案的商品房将不予办理相关房屋登记手续,避免了不合法企业和不合法商品房进入市场。此外,管理部门将把开发商的资质、楼盘动态信息、销售情况置于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提高信息透明度。
购房时,消费者可先登陆网上监管平台,了解可售商品房房源详细信息和被限制交易的商品房信息,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坐落、用途、面积、户型、建成时间、是否被限制(司法查封或抵押)等情况。房屋信息动态公开,可抑制人为捂盘惜售、炒房和哄抬房价的行为,杜绝一房多售、一房多贷、重复抵押等违法行为。此举也有利于打击某些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内部认筹”等形式变相预售的行为。
按照网上合同签约并备案的要求,消费者购房后将在网上签约,购房者可在网上查询到某商品房是否已售出,防止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机构虚构买卖合同,以虚假交易方式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骗消费者争购、恶意哄抬房价等。同时,电子合同也提高了办证部门和市民查询房产权属信息的效率。市房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网上备案制度可提供实时数据分析统计,以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的成交价格、成交套数、面积及价格走势等信息,为主管部门加强管理房地产市场提供准确数据和决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