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是研究制定支持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青海省对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做好相关工作。考虑玉树和青海的特殊困难,恢复重建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资金安排,同时采取更加优惠的税收、金融、土地、对口支援、倒屋重建补助等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使用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加大对恢复重建支持力度。原定对口支援青海的省市、周边省区以及中央企业,要组织有高原施工经验和能力的建筑施工力量支持玉树恢复重建工作。
八是科学组织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城乡居民住房建设是灾后重建的重中之重,首先要让灾区群众尽快住上放心房,先在农村启动住房建设试点。基础设施要优先安排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严格执行强制性的建设标准规范,确保安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约利用资源,坚持安全、适用、省地、节俭的原则,做到统一规划、整体设计、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力争三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
九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要继续大力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弘扬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对损毁寺庙的修复和重要文物保护,要给予支持和合理安排。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也在会上讲了话。他指出,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按照中央关于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统一部署,落实责任,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强化领导机制,实化各方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带领广大灾区群众,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新玉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