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赖新云)自治区启动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以来,市住建委、相应县(市)区积极应对,已完成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于5月10日开工。改造工程包括房屋立面改造、绿化等10多个项目,涉及我市10个镇15个村,预计10月份完成。
据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自治区启动了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计划投资8.5亿元,在南宁至梧州、南宁至都安等4条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以及南宁至梧州郁江、浔江、西江水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选择部分村屯进行综合整治。万秀区城东镇、蝶山区龙湖镇、长洲区长洲镇,以及苍梧县龙圩镇、新地镇,藤县藤州镇、天平镇,岑溪市岑城镇、马路镇、糯垌镇的15个村成为试点单位。
据悉,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将重点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村屯规划编制、房屋外立面改造、绿化、道路硬化,以及排水沟、村级文化书屋、卫生室、垃圾池、兽医室、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中心和远程教育终端站建设等10多项。
按照计划,我市15个试点村将于5月10日陆续开工建设。此外,为确保改造工程“改”出成效,自治区实施了“结对帮建”政策,由一个自治区厅(局)级单位与一个县(市)区结成帮建对子,对编制规划、资金统筹等提供指导,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