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对审核后符合补贴的车辆,由车主提供合法的收据,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金额拨付到车主指定的账户中。
为促进扩大内需,进一步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扩大汽车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我国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2010年5月31日截止,补贴金额最低为5000元最高达18000元,申请补贴资金受理时间是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不予受理。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以后,我市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车主进行耐心解释,仔细审核车主报来的相关资料,并录入到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中,使我市的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使广大车主能充分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优惠,我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按照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审核标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截至目前,经市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包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共有35个,车辆共35辆,共计补贴金额为515000元。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对审核后符合补贴的车辆,由车主提供合法的收据,1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将补贴金额拨付到车主指定的账户中。(黄小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