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尴尬
很多外乡人经营的锰矿企业,在广西,必须面对很多意想不到的困局。
“我们确实受到了很多当地势力的干扰,现在我们已经全部撤出了贺州。”6月6日,南钢集团冶山矿业集团(以下简称冶山集团)一位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贺州那几年,往事不堪回首。”
2005年初,冶山集团投资1.1亿元成立了贺州市宁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贺矿业)。当年8月,宁贺矿业先后获得在沙田镇民田锰矿区的探矿权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证书,取得了整体开发民田锰矿区的合法权益,整个矿区设计采矿面积达到了10.7817平方公里。
“虽然(我们)具备合法资质,但是我们无法合法探矿、开采。”宁贺矿业的一位广西籍前高管称,先是矿区的非法采矿者坚决不肯撤出,“背景太强硬了。其次是拿了黑矿主补偿金的当地农民‘经常闹事’,不愿宁贺矿业进驻。”
一系列的当地政府工作简报说,贺州各级政府负责人多次去宁贺矿业现场办公,但矿区内盗采仍然我行我素。
矛盾终于在2009年5月爆发,并直接演化成流血事件。宁贺矿业和盗采者在矿区内发生大规模械斗,“双方都有死伤,一共死了4个人。”当地一个业内人士说告诉《财经国家周刊》。
但沙田镇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没听说死人”,“从来没有流血事件”。
广西国土资源厅一位官员则对记者表示,确实听说过这个事情,国土资源厅曾多次去现场协调,但没有什么效果。
“流血事件”使得盗矿者越发强势。最后,冶山集团以1800万元出售了宁贺矿业。一位知道交易内情的当地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宁贺矿业现在的老板是一位洛阳人,但即便换了老板,非法开采者仍牢牢强占着矿区,“政府和企业都管不了,也不敢管。”
《财经国家周刊》初步统计,在6月8日晚,近50车矿土从宁贺矿区运出,“都是别人盗采的。”
与敢于和“矿耗子”斗争的宁贺矿业相比,很多合法的中小采矿企业则对盗采者睁一眼闭一眼:“我的矿区有近两平方公里,随便让他们采吧。”这位锰老板说,“都是有关系的,惹不起。”
“我也举报过,举报的后果是对方照样盗采,我(的矿区)反而(被安监部门告知)‘有安全隐患’,也不说隐患在哪里,就是不让生产。”一位要求匿名的锰矿商告诉《财经国家周刊》,他甚至因此受到盗采者的死亡威胁,而“安全隐患”一直存在了近3个月;通过“走后门”、未作任何整改的该矿“安全隐患”神奇消除。
“办证太难了,我们私下都嫉妒黑矿。”2004年,该锰矿商涉足广西锰矿开采,这位锰矿商告诉记者:“从当年年底开始办证,用了3年零10个月,也仅仅办下探矿证,仅仅一个探矿证就花了80万元,到最后连自杀的心都有了——就是卡着不给办。”
合法的艰难使得这位锰矿商至今没有办下采矿证,目前也在“以探代采”非法采矿,“如果要走正常程序,起码需要成立专门的办证办公室,常设人员得5-8个人,而且还得是熟悉跑证程序和上面有人才行”。
“没人,根本别想。”在获悉本刊记者“试图办证”后,一位唐姓锰矿商说,“我在区国土资源厅有人,可以代你办”,“一个探矿证60万元,一个开采证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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