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报料热线报道(见习记者 罗丽思)在昨日的“党员义工服务日”中,本报党员义工记者接到市民梅小姐反映,她家购买的卫星电视接收器,不但接收不到商家承诺的多个电视节目,反而陷入了需要不断付费进行升级才能收看电视的消费陷阱。市工商部门表示,卫星电视接收器非法销售存在欺诈行为,而且私自购买、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遇到纠纷,消费者相关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免费收看”实质为消费陷阱
梅小姐告诉记者,今年5月,她在两广市场看到有人出售卫星电视接收器,禁不住“近百套节目任您选,足不出户尽赏各类节目”的诱惑,她花了200多元买了一套号称可收看近百个频道的“卫星锅”。本以为从此便可以收看许多个电视节目,但半个月后问题便接踵而来。“卫星锅”忽然接收不到信号,与商家联系后,对方称因卫星信号被加密,需要交付100元的“解码费”进行升级,才能继续使用。待付款升级后不久,梅小姐又发现“卫星锅”依然只能收到几个频道,且画面质量差。再次联系商家,却又被要求交付“解码费”。
据了解,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卫星锅”,一般直径在40至50厘米左右,因其安装成本低、操作方便、接收频道多,不少市民冲着“免费收看”而购买安装。记者在平日走访中就发现,一些小区居民的阳台或屋顶,都安装有类似的卫星电视接收器。
“安装‘卫星锅’只要几百元钱,就可以收看到很多电视节目,表面上看还是挺划算的。”华洋花园住户杨先生说,他没听说过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需要通过专门的单位批准,也不知道私自安装是违法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卫星锅”的销售者多为流动摊档,他们多选择人流量大的市场或街道推销。另外,还有一些商家通过在小区派发广告宣传单,或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来进行推销。在宣传“卫星锅”的广告中,“免费”是其中一大卖点。两广市场内一个卖“卫星锅”的商贩就声称,安装了“卫星锅”之后,不但能接收到全国所有电视台的节目,还能收看许多港台及国外电视台的节目,而且只需一次性交费。
私售私装“卫星锅”均属违法行为
为何梅小姐购买的“卫星锅”需要重复缴费?据业内人士透露,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只能收看到一段时期内的国外电视台,因为境外电视台很多都是加密收费,这些电视节目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更改一次密码,消费者只有付费给商家进行解码后,才能重新收看。
在这个过程中,商家先购买一张正版的付费卡取得收视权,进行复制后连同接收器一起卖给消费者,等消费者安装收看一段时期,收视权过期后便会失效。消费者要想继续收看,只有不断缴“升级费”、“解码费”,才能继续接收电视信号。
而市工商部门表示,卫星电视接收器非法销售存在欺诈行为,商家售卖的解码器多是盗版和“三无”产品,虽然价格便宜,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都没有保障。在接收电视节目时,解码器随时可能失效,这就让商家有了以升级为名不断进行额外收费的借口。另外,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对于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除没收设备外,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因此,擅自安装“卫星锅”的消费者,不但会因贪小便宜走进商家设下的消费陷阱,也会因购买、安装卫星电视接收器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相关消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