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林创)从7月3日开始,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正式启动计重收费,过往的载货类汽车按照“体重”缴纳通行费。由于广西其他大中城市已经实行计重收费,因此过往货车司机对这个收费标准还是比较理解和支持的,新政实施的首日,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车辆通行情况良好,井然有序。
昨天上午8点,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正式启动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由于是周末,因此过往的货车并不算太多。在收费站里,收费站工作人员已经打出了醒目的提示,告知过往货车司机该收费站正式实行计重收费,而在收费站旁边的空地上,工作人员还搭起了一个简易咨询点以及黑板报,《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表》、《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宣传资料》等新收费标准一清二楚,并设置了专门的咨询人员对有疑问的司机进行解释。
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广西及全国很多地市的高速公路及其收费站都已实行了计重收费,因此大多数的司机对此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但一些经常在本地从事货运的司机则对计重收费的标准不是很清楚,对此工作人员也耐心进行解释。
“按照自治区出台的计重收费新政,其实更有利于约束一些货车司机超载超限的违规行为。”梧封一级公路收费站副站长董传利介绍说,由于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大吨小标”现象较为普遍,严重损害了公路路面,计重收费则能通过“少载少交、多载多交、空车受惠、超限加收”鼓励运输业户合法装载。
据介绍,梧封一级公路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为: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小于等于10吨的车辆按1.8元/吨·车次计费;大于10吨小于等于50吨的车辆,按1.8元/吨·车次递减到0.8元/吨·车次计费;大于50吨的车辆按0.8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同时,超限运输车辆的收费标准也规定: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30%以上100%以内(含100%)的车辆,除计收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3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递增至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载100%以上(含100%)的车辆,除计收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外,对其超限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