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见习记者 罗丽思)高温来袭,让市民感到酷暑难耐,同时更考验着露天室外工作者的身体承受能力。7月7日,记者走访了市内部分街道及建筑工地,了解室外高温工作者的工作状态,其中大部分环卫工人、建筑施工人员、送货工人等在室外高工作的人群表示,没有领过高温补贴。据劳动部门透露,目前广西尚未出台“高温补贴”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部分劳动者不知高温应有补贴
7日中午11点,烈日当头,在中山路上,环卫工人胡先生正清扫公交车站旁的垃圾,一听“高温补贴”,他反问记者:“还有这个?没听说过。”胡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的确很热,顶着大太阳工作确实辛苦,但环卫工作本来就是风吹日晒,没想过高温补贴,但环卫部门会给他们发放消暑物品,而现在的工作时间,依然按往常一样实行三班制。
在新兴三路一建筑工地,几名建筑工人正在搬抬钢筋,当被问及在酷暑天气下作业,是否有高温津贴时,他们显然不知“高温补贴”为何物。“我们都是农民工,给老板干活,没听说有高温津贴。”湖南籍工人小杨称,他在好几个工地打过工,从来没听说过哪个工地为工人发放过高温补贴。这几天工地上有没有因高温天气停工?小杨说:“哪能停工,现在正赶工期,我们的工钱是按天付的,停工就没有收入了。”
在富民仓库内,来自藤县的送货工人张刚一听到“高温补贴”就说,这么热的天气,一天来来回回要送货很多趟,身体实在难受,但货运公司依然只按计件提成,根本没有高温补贴,“看新闻说,国内其他一些城市都发放高温补贴,要是我们也有这个福利就好了。”张刚说道。
采访中不少受访者表示,高温天气下室外作业确实让人难以承受,希望单位能适当发放补贴,或根据不同工种的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让劳动者尤其是高温、高危作业人员,真正享受劳动福利。
广西尚无高温补贴政策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关于高温劳动保障的文件,是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于2007年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的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随后记者就“高温补贴”采访了相关部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西尚未出台有关发放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针对高温天气,一贯以来,只有每年5月至10月发放的每月20元的清凉饮料费,企业单位可根据自身工作条件、经济状况以及环境情况,自主发放一定的“高温费”,但并无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
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针对室外高温及高危作业,将发放有关通知,要求各部门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尤其是室外建筑施工行业,适当调整工作时间或轮换工作,避免在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同时加强防护,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