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陈晓雯 通讯员 郭丽) 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从7月份起,市卫生部门在全市推行游泳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据了解,按照全国的量化分级评分标准,陆上游泳场所必须在场所卫生、卫生操作、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泳池及池水消毒方法五个方面规范化。卫生部门根据量化打分,从高至低评出A、B、C三级,无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不予评级。据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有五个游泳场所列入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其中三个在住宅小区内。市卫生监督所已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的各项要求,对游泳场所进行初评,有的游泳场所由于建设布局不够合理而被扣分,并且必须整改,但与水质无关。
据悉,我市游泳场所在规范经营中存在的不足,首先在布局和设施上,较突出的问题是未按卫生要求设立排换气、通风设施,浸脚池设置不规范,以及有的游泳池自动循环系统设备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等。其次是在管理制度上不够完善。有的游泳池未建立起传染病报告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部分游泳场所未有健全池水消毒记录,未设立规范的水质公示牌。
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量化测评刚推行,他们将给予游泳场所一定时间整改适应。按照方案,卫生部门要求存在问题的游泳场所必须在7月到9月完成整改,10月份进行复检,并在11月通过新闻媒体和卫生网站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最终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