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谎称自己在南宁市司法部门工作,社会关系很广,妹妹是梧州市某大医院的副院长,能为邓某的女儿弄到医院的编制,近日,这名神通广大的李某和其“妻子”廖某一道,双双被万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廖某与邓某同在梧州市区某酒店打工,平时二人关系一直不错。2009年6月的一天,廖某在与邓某聊天时获知,其女儿即将大学毕业,工作还没着落,很是焦急,当廖某问她是否认识人能帮女儿找份工作时,廖某一听,立即心生一计,马上表示愿意为她想办法。廖某找来平时关系较好的李某,二人经过一番密谋,决定假冒夫妻,抓住邓某给女儿找工作心切的机会,骗她的钱。
2009年6月2日上午,廖某把邓某约到租住处的家里,向邓某介绍说李某是她的丈夫,在南宁市司法机关工作,社会关系很广。李某也趁机对邓某说,其妹妹是梧州市某大医院的副院长,现在妹妹的医院有编制指标,可以把邓某女儿调进去做药剂师,工作轻松,工资待遇高,但需要7000元钱的活动费用。邓某一听,非常高兴,当场表示愿意出钱。廖某让她先拿3500元,其余的以后需要再向她要。当天下午,邓某把钱凑齐,赶到廖某家中,将钱交给了李某。李某当场向邓某承诺,一个月后就可以把她的事情搞掂。
2009年7月6日,廖某又以给邓某女儿办个卫校毕业证书为由,再次骗走邓某1500元。2009年7月21日,廖某又让邓某再交给她700元,并称交完这次钱就可以等上班通知。为了慎重起见,邓某每次付钱,都让对方打了收条。
2009年8月初,邓某多次在大街上看见李某闲逛,并不像是一个在机关工作的人,开始对李某的身份产生怀疑,她去到廖某的住处责问她,廖某吱唔半天也不能自圆其说,只好答应退钱,当时只退还给邓某400元,剩余的钱后来一直编造各种理由推托。
2009年10月6日,廖某让邓某把收条给回她,称只有这样才能把钱还给她,可当邓某把收条交给她时,她立即撕碎了,并翻脸不认账了。邓某幸好有所准备,去之前把收条都复印了一份,随后报了警。
2009年12月4日,廖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李某50岁,是个“五进宫”诈骗老手。曾于1984年3月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1990年4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1995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于2000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07年2月2日因犯诈骗罪被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万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合伙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参与预谋,相互配合并积极实施作案,均是起主要作用的主犯。李某是累犯,且曾因犯诈骗罪多次被判刑,是累犯,仍不思悔改,可对其从重处罚。判决被告人廖某、李某犯诈骗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对廖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两人共同退赔5300元给被害人邓某。(王世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