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林丽芳)近日,本报连续追踪报道了市区部分出租车借高温加收“空调费”的有关报道。7月27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物价局。物价部门认为,司机随意涨价的行为是违规的。至于调整起步价和实行油价联动已经经过几次商议,具体方案正在研究中。
就出租车借高温加收“空调费”是否合规的问题,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答复记者:收“空调费”是不合理的,部分司机这种随意涨价的行为有违相关法规的规定。他介绍说,根据市物价局、交通局2006年6月1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中制定的出租车收费标准,排气量在1.6升以上(不含1.6升)出厂5年内的新车(超过5年的按普通空调车)收费是1.9元/公里;排气量在1.6升以下(含1.6升)的普通空调的士收费是1.7元/公里,无空调的普通车收费是1.5元/公里。目前在市区营运的出租车,排气量一般是1.3升至1.6升,按照2006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每公里1.7元已经包含了空调费。在新的收费标准没有出台之前,仍执行2006年的收费标准。
今年春节后,市出租车协会曾向市物价局递交过一份提高出租车起步价的方案,提出将起步价从目前执行的1.5元公里内3.5元调整为5元,并对公里价也作出相应调整,1.3排量的出租车的公里价为2元,1.6排量的出租车公里价为2.2元。随后,物价部门将该方案递交给政府相关部门,但是经审议认为,方案中提出的收费标准在全区出租车收费标准中偏高,不符合梧州的消费水平。因此,该方案被驳回。
据介绍,近期,市物价局将到市区运输公司对出租车行业营运成本进行调查,包括每月的耗油量、行驶公里、载客量、空载率等情况进行具体调查,根据梧州市民的消费水平,研究制定一个合理的起步价。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实行新的起步价,梧州出租车不打表的现象也不能得到根本解决。因为长久以前,市民已经形成了议价“打的”的习惯,而且梧州市区小,除了“打的”外,坐公交车更符合市民的出行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