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料热线报道(实习生 李琳)只要10元就能治好各种杂症?近日,怡景市场附近一些卖药行医的流动地摊,摊主宣称一瓶10元的药水既可以点痣、去鸡眼,又有滋阴壮阳的功能。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销售药品要符合三个基本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技术人员、拥有经营的相关制度。街头卖药多属无证非法行为,市民不慎服用这些无证药品会耽误病情,建议市民勿轻信购买。
药水瓶身无标识
8月3日,富民路加油站对面的一个卖药地摊,摊主是一个40来岁的中年男子,只见他在地上铺着一张黄布、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关于“神奇药水”的介绍。黄布上摆着七八瓶药水,还写着“疑难杂症放治包好”、“免费使用立即见效”等字样。这时,一名中年妇女路过摊位停下询问,摊主立刻热情介绍这些药水的功效。同一瓶药水,竟然同时具备点痣、去鸡眼、治风湿、腰腿疼痛等功效。摊主还指着一个小玻璃瓶说:“只要10块钱,各种杂症都能治好。”摊主对那位中年妇女推销说,市场上同样功效的药水都要上百元,这瓶药只需10元,价格十分实惠。最终中年妇女还是没有购买,抱着怀疑的态度离开了。
笔者在旁观察,发现这些所谓“包治百病”的药水,是一种淡黄色的液体,而在药瓶的玻璃瓶身上,没有任何的成分标识。在半个小时的观察中,笔者发现,多数市民对这些地摊卖药行为并不感兴趣,但少数中老年人会停留在摊位旁询问。而每当有行人停下来观望时,摊主就会抓紧机会推销这些药水。
笔者随机采访了路过的几位市民,一位陈姓女士说,她一般不信任这种街头卖药行为,平时自己身体不舒服都去诊所或医院进行检查,不会听信这些所谓的民间偏方。一位李姓女士认为,老年人或一些病急乱投医的人,比较容易上当受骗。
无证卖药就是卖假药
针对街头流动卖药行医摊档存在的问题,笔者咨询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市场科科长吕志清介绍,多数在街头流动摊点卖药的,是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审批就私自卖药的,实质就是卖假药。销售药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程序办理,经过合法的渠道办理资格审批,行医者还要向卫生部门申请行医执照。而销售药品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技术人员、拥有经营的相关制度,这三点是药品销售的基本条件。
吕志清提醒市民不要轻信街头所谓的“民间偏方”和“祖传秘方”,市民如果不慎购买及使用这些来源不明的药水,有可能会产生副作用,也会耽误病情的治疗。购买药品应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生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不要轻信街头的广告,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