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林创) 时下正是争秋夺暑的高温季节,对于不少青少年学生和市民来说,虽然暑假已经过了大半,但为了消暑纳凉到江河游泳的还是络绎不绝。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每年的这个时候往往是溺水意外情况比较多发的季节,因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游泳时尽量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遇到紧急情况应该及时向“110”或“119”求救。
记者从万秀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以及河东消防水上中队等有关部门了解到,在桂江沿岸以及西江大桥附近、西江路沿线,几乎每年都有游泳的市民出现溺水身亡的事故,相当一部分是青少年,有的还是小学生,一方面是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做好个人安全保护措施,另一方面,经营板艇出租的经营者,没有为租赁游艇的市民提供完备的救生设施,安全意识差,也是酿成悲剧的一个原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发现,桂江两岸从事板艇、机动艇出租的经营户中,几乎都没有相关的安全资质证书,对于租赁板艇市民的安全保障,只能靠张贴出来的《租船须知》等宣传资料,或者是给板艇配备救生圈和救生衣。但现实往往是一条板艇上7、8个人,仅有几个救生圈或几件救生衣,未能做到人手一件,如此一来,个人安全则难以保障。一旦因此发生溺水意外事故,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最近本报就对一未成年人租艇出游溺水身亡的案件进行了报道,出租板艇方由于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责任,因此承担了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对于在河滩边游泳遇到的溺水事件,水上派出所的苏警官则介绍,这部分人主要为青少年和学生,一方面有了暑期的长假,另一方面,由于家长疏于管理,一些调皮贪玩的学生于是就私自到江边去游泳,认为自己水性不错,麻痹大意,从而导致了意外情况的发生。据了解,虽然目前公安部门接到的市民群众游泳溺水失踪、身亡的报案并不多,但不排除还有一些没有报案的溺水身亡事故。
对此,水上派出所和消防水上中队表示,市民群众在遇到溺水事故时,可以拨打“110”或者“119”电话报警求助,未成年人前往游泳时,应该由家长陪同看护,切莫掉以轻心,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