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曾燕)8月18日晚,热心市民徐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街上遇到一群十六七岁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晚上喝得醉醺醺的,在街上相互搀扶着行走,既不安全,又不利于年轻人的成长。他希望通过本报呼吁相关部门重视暑假期间学生酗酒问题。昨日,记者采访后发现,相关法律严格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兜售酒类商品,但未成年人想喝酒却并不是难事。
市民反映:未成年人喝得醉醺醺
18日晚,据徐先生反映,他晚上喜欢去西堤路散步,当他行至新兴二路盛业大厦附近时,突然看到一群十几岁的少男少女迎面走来,这些人有的走路歪歪倒倒;有的则相互搀扶支撑,手捂头面,脸色苍白。
“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好大一股酒味。”徐先生告诉记者,他看到这一情景十分惊诧。此时走在最前面的二人正好走过徐老师身边,一股酒气随之扑面而来。
现在正是假期,未成年人利用这个机会聚会、娱乐、会餐、游玩也无可非议。徐老师觉得,学生酗酒对身体健康有害无益。因此,他希望通过本报向教育部门和相关家长建议,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让孩子们认识到酗酒的危害性,关爱自己的身体健康。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时发现,商务部2005年颁布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对“酒类商品”的定义为: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各种发酵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蒸馏酒(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配制酒(露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用品。
早在1999年,国家就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2006年,国家商务部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禁售标志。
记者调查:未成年人买酒很容易
国家相关法律严格禁止酒类零售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并要求悬挂“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日前,记者在市区几家超市、商场和餐馆采访时发现,极少有商家悬挂“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不少工作人员甚至表示不知道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买酒“一路绿灯”,饮酒酗酒的情况也并不少。
市内一家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肖明告诉记者,学校都是16岁左右学生,但每天都能看到喝得醉醺醺的学生。肖明说,上学时,几乎每周都有同学过生日,三五好友聚会时都免不了喝酒。这些酒有的是从家里带过来的,有的是在超市买的。
在市区各大超市,酒类商品专柜的货物非常充足,但记者并未发现“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专柜工作人员介绍,很少有未成年人买酒。当记者询问其是否知道零售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时,这名工作人员则表示:“只听说是有不准卖烟给小孩子,酒好像没有限制。”
随后,记者在新兴一、二路等地小商铺采访时,不少商家都表示,从未接到过要悬挂相关标识的通知,而且买酒的未成年人很少,“即使有也是帮大人跑腿的。”
教育人士:引导孩子远离酒类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卖酒,但市场管理却严重缺失。如今,正是假期,未成年人的聚会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引导孩子们远离酒精伤害?记者也采访了部分教育专家。
“我们把禁止学生抽烟、喝酒写进了校规。”梧州市四中学工处李老师介绍说,学校的态度非常明确。“有些大人聚会时甚至还让孩子也尝尝。”他认为,目前一味强调“禁止未成年人买酒”是行不通的,还需要进行疏导。学校只能通过校纪校规规范学生在校行为,家长在家中可以正确引导孩子,但家校双方必须合作,将这种教育引导转化为具体行为,通过言传身教,让孩子们认识到饮酒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