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3日电(记者 周婷玉 崔清新 邹声文)对死刑的控制是国际潮流和趋势。中国最高立法机关23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首次明确提出要取消现有的13个死刑罪名。
法律专家表示,这将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也是继2007年中国将死刑案件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后,在控制死刑方面的又一个实质性进展,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
中国现有68个死刑罪名,属于死刑罪名比较多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有学者强烈呼吁减少死刑罪名。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泽宪说:“中国刑法中死刑涉及罪名很多,而真正适用较多的主要集中在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七八个罪名上,有相当一部分死刑罪名适用非常少,有的是留而不用,有的甚至是从来没用过,因此有压缩空间。”
此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明确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具体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
“立法减少死刑,司法实践减少死刑适用,这是全球的大趋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顺应死刑发展的全球趋势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国际标准来削减死刑罪名,是非常必要的。“死刑是针对极其严重的犯罪,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判死刑偏于严苛。毕竟侵犯财产和人的生命没有办法相比,理论上很难说是罪刑相适应。”他说。
据介绍,现在世界上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有90多个,废除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有8个,虽然保留了死刑、但是10年以上一个死刑也没有执行的国家有40多个。从目前来看,国外废除死刑的国家并没有因此而导致犯罪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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