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祝琳)在全国范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我市自2009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把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列入治理对象,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5月开始启动,经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补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专项治理“回头看”六个阶段,到2010年8月上旬,各项治理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全市共有1653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覆盖面达100%,其中有251个单位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从自查自纠到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阶段,全市共发现“小金库”61个,涉及“小金库”金额823.02万元。同时,查出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乱收费、乱发津贴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金额达854.81万元。此外,因私设“小金库”受行政处罚9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单位5个、责任人3人。
据了解,在下一阶段的治理工作中,我市将以全市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象,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原则,扎实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将有政府资助或财政拨款、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行政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学术性、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等四项社会团体中的行业性协会,以及承担公共投资建设任务并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列为重点治理对象。此外,面向公众募捐,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公募基金会,也被纳入治理范围。
由于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任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我市将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要求,从轻从宽处理自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从重从严处理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并重奖举报有功人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