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黄金铭)近日,市运管部门针对屡见不鲜的出租车不打表现象的违法经营行为再严查,查处一起不打表且态度恶劣的行为,对其予以2000元罚款和对当班驾驶员扣诚信考核分5分。
8月22日晚上9时许,两名乘客投诉桂DT1095出租车不打表,从中环大酒楼到京梧旺五粥店收取乘客10元车费且不给发票,同时态度十分恶劣。市交通运输局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要求立即依法查处此事。次日上午,市运管处召集市内八家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开会,通报这一违规经营行为,要求这八家出租汽车公司对承包车主进行教育,并派人调查取证。经核实后,对该出租车管理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在整改期间暂停经营许可业务。同时,依法对该出租车经营者处罚款2000元,对当班驾驶员扣诚信考核分5分。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介绍,鉴于当天晚上该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十分恶劣,运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重罚。据了解,今年1至7月,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共查处120起违规行为,纠正违章行为365辆。今后,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的力度,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树立梧州文明形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乘坐出租车时要求驾驶员打表,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支付车费并索取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