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莫小洪 通讯员 黄小锏)中小学开学之际,记者走访发现,眼镜店纷纷打出诱人优惠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记者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获悉,在配镜眼镜企业检查中发现市内的同×眼镜、完×眼镜店两家眼镜店存在无证验光情况,提醒市民配镜重视眼镜质量。
近日,记者在中山路、步行街等大小眼镜店集中的地方看到,几乎所有的眼镜店都展开了促销活动,镜架全场五折、镜片特价等多种优惠促销手段,部分商店还推出不同价位的优惠套餐。热情的服务、颇具吸引力的优惠促销,吸引了不少前来配镜的市民。在一些眼镜店,几乎每一个柜台前都有客人。记者经过观察发现,绝大部分客人配镜时,将大量时间都花在了选购镜架上。
在中山路,记者随机采访了5位从眼镜店走出的市民。带着女儿来配镜的黄女士说:“配镜主要看店面装修,看起来比较可靠,心里就比较信赖。”而一位年轻的市民则表示,看店面经营时间的长短,“时间长就产生了品牌效应”。5位市民均不约而同地表示看重商店装潢、服务、品牌等因素,至于验光、配镜的仪器是否合格,验光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则很少考虑。
据了解,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眼镜镜片、验配眼镜、眼镜架、太阳镜、老视镜(批量生产)、护目镜产品,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同时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多数消费者只关注镜架是否美观合适,这种“舍本逐末”配镜方法应改变。按《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无论是既验光又配镜或者是只验光不配镜以及单纯配镜的眼镜店都必须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验配眼镜公司应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应具备满足验配眼镜的验光、加工、检验等所需的工作场所和设备,验光人员应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眼镜验光员中级(国家四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消费者质疑配镜企业的配镜资质时候,可以向配镜企业提出看相关证书的要求,如果消费者配镜后想知道眼镜的质量,可以直接携带所配眼镜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
针对开学前的配镜高峰期,八月下旬,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对验光配镜眼镜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我市配镜眼镜企业总体情况良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同×眼镜、完×眼镜店等眼镜店无证验光等情况。对无证进行验光配镜的眼镜店,市质监局已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