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讯 捡破烂的老妇黄某总想着书可以当废纸卖钱,一次偶然机会,见到梧州某诗词学会满屋的书籍,心生歹意,便撬门入室“捡破烂”。自认为捡书不算偷书,没想到自己“捡”的竟然是价值数万元的诗词书籍,结果“捡破烂”把自己“捡”进了班房。8月30日上午,万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年。
据了解,今年4月2日至7日间,黄某伙同他人先后多次窜到梧州某诗词学会办公室,用螺丝刀将门撬开,将《梧州历代诗词选》及其他书籍,用蛇皮袋、箩框等搬走后,藏于其居住的出租屋内。案发后,公安人员在其出租屋内查获《梧州历代诗词选》等19种书籍共547本,印刷字稿41张,共计价值人民币63053.6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能自愿认罪,且赃物已被收回,挽回了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覃家强 蒙 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