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电视及网络购物投诉增多
不久前,梧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市民投诉,称自己在网上买到的手机货不对版,存在质量问题,店主却不愿意退款,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原来,该市民在网上购买的某品牌手机比梧州市场销售价格便宜300多元,以1200元成交,然而,手机到货后,他发现手机经常死机,手机外壳的颜色也不对版。了解情况后,梧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晚昌与该市民到该品牌梧州专卖店鉴定,证实该手机是假冒伪劣产品,并提供了鉴定书。
在与网上店主交涉无果后,消协了解到该市民的购买资金未转到网上店主,仍在平台经营者托管,于是,他们及时联系平台经营者,投诉该店主的行为,并向平台经营者提供了鉴定。最后,经过调解,平台经营者退回1200元,该市民则退回手机,免受损失。
“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不是传统的面对面交易,而是虚拟交易,极其容易产生纠纷。从我市的情况看,电视及网络购物投诉有增多的迹象。”李晚昌介绍,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的经营者一般不在本地经营,而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投诉时,执行的是属地管理。也就是说,在网上和电视上购物出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到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才有效,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较大的难度。
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一个山东打来的投诉电话,称在网上购买标注我市网民开办的一家网点购买了商品,然而,一直没有收到货。但由于没有投诉的经营店址,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也就找不到经营者,工商部门也无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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