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不少大学生为积攒生活费或积累社会经验,选择打工做兼职。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大学生缺乏劳动保障知识,未跟雇主签订协议,在劳动报酬方面往往由雇主说了算。而从今年9月份起,梧州市本级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元/人·小时,那么大学生假期兼职打工是否也按此标准执行?记者就此咨询了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象:假期工工资“一口价”
产品促销日薪40元,发传单日薪35元……尽管长假已过,在梧州学院校内宣传板上,依然能看到大大小小的兼职招聘信息。国庆长假里刚做完促销员工作的学生蔡淇良告诉记者,他的促销工作从上午9时到下午6时,中午休息1小时,一天的工资为40元,算下来每小时5元。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为6元/小时时,蔡淇良说:“知道,但是现在兼职挺抢手的,你不做还有很多人等着做,工资方面只能将就了。”
记者从一些校园大学生兼职群、梧州兼职网站等了解到,大学生打工、兼职工资没有统一标准,目前大学生兼职的工资及工作时间标准,都是由用人单位自主或经与大学生协商后制定,但大多时候都是雇主“一口价”,一般商场促销员、发单员、信息采集员日工资在30~50元不等。
调查:大学生“讨价还价”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在校大学生打工经验少、时间短,缺乏劳动保障方面的知识,基本上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定工资,更有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兼职大学生时,只对工资有口头承诺,其他的条件一律闭口不谈。同时,不少大学生认为,兼职只是一种短期的雇佣关系,报酬也不高,没必要与雇佣者签订协议。正因为缺乏这方面的权利意识,当这部分兼职大学生被拖欠工资时,大多数人会因缺乏证据,难以维护权益。
另一方面,按照新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天工作8小时,日工资应不少于48元,但在兼职大学生群体中,实行这样的工资标准的却不多。“很多大学生还不知道新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便是有所了解,也很难跟雇主‘讨价还价’,兼职工作毕竟数量有限,你不愿意做自然有其他人愿意。”曾做过销售、代理工作的大学生小朱说。采访中不少兼职大学生表示,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因而也不敢向用人单位提出过多要求。
说法:工资可参照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从梧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梧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尽管大学生假期打工不视为就业,不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但在薪水方面,可参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享受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兼职大学生亦可参照同行业同岗位同工种待遇,向雇佣单位提出相应的雇佣待遇;同时,大学生应注意维护自身权益,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议大学生假期打工最好通过学校相关组织联系,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产生劳动纠纷时便于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