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获悉,截至9月底,我市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车辆74辆,发放补贴金额99.6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提高,提前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由3000~6000元调整到5000~18000元。今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从今年5月31日延长至年底,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相应由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其中的补贴力度、申办流程均未发生变化。
相关负责人介绍,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延期实施后,我市市民办理补贴手续的车主有所增加。特别是10月份,我市不少汽车经销商利用国庆黄金周开展了多种促销活动,直接推动了老旧车、“黄标车”的报废。据初步统计,10月份以来,已初步通过审核的可获补贴的车辆有31辆。
据了解,为了方便车主办理手续,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我市实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出具报废汽车拆解证明、车辆注销登记、补贴资金申领集中办理的制度。车主可以到市报废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车主办理手续时,须持有“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对符合条件的报废老旧汽车、“黄标车”并购买新车的,相关部门将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车主。
市报废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负责人谢月波提醒,目前距离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期限还有两个多月,车主应提前到公司办理申领的相关手续,以免错过政策实施期限。同时,车主也可以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自己的车辆能否享受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并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按程序申办相关补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