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上22时左右,市民李先生逛完美食节后,路过河东孔庙里新中山超市,见该超市的门口竖着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该超市“逢8日、18日、28日为会员日,持会员卡消费享受九折”等字样。李生一时心动,便入内选购了1升装纯牛奶共2盒。然而,李生在结账时,却遭遇了超市收银员“强卖”的情况。
在准备结账时,李生想起当日新中山超市孔庙里店筹建时,他曾经在店门口柜台办了一张该超市的VIP会员卡,当时还往卡里充值10元。当时,李生这张VIP卡里的10元还没有使用,于是,他便要求收银员使用卡内的10元来结当次的购物账单。
该收银员按了几下电脑收款机,说了一个总款额。李生一看,竟为商品原价的相加总数,便问:“不是说逢28日持会员卡消费是打九折吗?”该收银员回答李生说,用了VIP会员卡内的10元,就不能打九折,并说当时超市方面为顾客办卡时已经对顾客说过这个规定了。
李生回想起当日办卡充值时,并没有听说过这个说法,也没见过VIP会员卡的书面章程。当时李生只好说:“即使用VIP会员卡内的10元时不能打九折,那超出10元外的、要补现金的部分,也应按九折计价,这个会员卡优惠在店门口的广告牌已经写明了的。”但是,该收银员还是回答李生说不行,并说只能一次性结账才能享受那个优惠。
见此情形,李生打算放弃这次购物。然而,该收银员不允许李生不买这些商品,还对李生说,若这次不买,则VIP会员卡内充值的10元就会被扣没了。李生无奈只能付钱结账。(李修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