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郑玉华) 广西老年人优待证的申办工作从12月1日开始至今已展开了数日的时间。但昨日市民黄阿婆致电本报反映,由于户籍登记地在藤县,她一直未能申办广西老年人优待证。记者从市民政局老龄科了解得知,户籍不在梧州的老年人需要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外来人口暂住证才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今年63岁的黄阿婆户籍在藤县,跟着儿子到梧州市区居住已有3年时间,黄阿婆在得知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后,在老年人优待证申办工作开始的第一天她就曾到当地的老龄办咨询过办理优待证需要带什么材料来办理,工作人员告诉她只需要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当黄阿婆带着身份证去办理的时候却被告知因其户籍不在市区,还需要到居委会开一个证明才可以办理,等黄阿婆开具证明以后,老龄办的工作人员还是告诉她不能申办老年人优待证,由于当时办理的人太多,工作人员也并没有向黄阿婆详细解释其中的原因。一位老人来来回回跑了三天最终都没有能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黄阿婆很是郁闷。
对此,市民政局老龄科的负责人解释道,黄阿婆到居委会开证明是误会,黄阿婆应该先到公安局办理外来人口暂住证,然后凭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及外来人口暂住证方可到当地老龄办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据了解,户籍在梧州市区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需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就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老龄办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市民政局老龄科的负责人提醒,值得注意的是,户籍不在梧州市区内,但跟随配偶或子女在梧州居住生活满一年以上的外地(包括外省)老年人,办理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时除了需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外来人口暂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