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养老保险的清理补缴工作将于今年年底结束,使得近期前往市社保所办理参保补缴业务的人员剧增,其中,不少市民对于应补缴类别、数额认识不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清理补缴工作的难度。市社保所提醒市民,为避免拥挤,已参保人员可到市区内的指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昨日,记者在市社保所看到,前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市民将办事大厅围得水泄不通,社保所工作人员正忙于解答市民关于清理补缴工作的疑问。据市社保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清理补缴工作将于12月31日结束,使得前来办理托管手续并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大增。
同时,不少市民对补缴类别及额度存在误区,认为只要一次性缴纳一定额度的保险费后,便能领取养老金。对此,市社保所工作人员解释,参加工作时间不同,到达退休年龄时间不同,缴费金额也有所区别,市民不应一概而论。
据了解,在企业单位从事过临时工的人员凭单位证明材料(1996年7月后参加工作的除外),从参加工作之月起(最早只能从1986年10月补起),补缴至法定退休年龄或现在,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与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办理档案托管后,从脱离单位之月起(固定工最早只能从1987年10月补起,合同制工人最早只能从1986年10月补起),补缴至法定退休年龄或现在,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方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另外,市社保所提醒市民,为避免拥挤,已按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托管档案人员的参保人,凭养老保险手册及身份证可到市区内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从2011年1月1日起,市社保所不再开展现金缴纳养老保险业务,参保缴费人员全部到指定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