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黄东荣)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于近期启动家电以旧换新业务,消费者只要将废弃旧家电交售到中标回收企业,并在指定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即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补贴。但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据了解,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在政策实施期间,个人购买新家电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以旧换新补贴家电产品范围为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在购买新家电时,消费者应向销售企业出示国家统一印制的以旧换新凭证,以及交售废旧家电时登记的身份证件或法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并交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旧换新凭证将由家电回收企业提供。届时,消费者选择回收企业,可通过网络、电话及其他方式提出交售旧家电申请,回收企业及时上门收购旧家电;或消费者先购买新家电,销售企业在向其配送新家电的同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开具以旧换新凭证(仅限于“双中标企业”,即家电企业既中标销售企业也中标回收企业)。
目前,我市各级商务部门已动员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招标工作,并联合财政等部门着手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业务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便中标企业确定后及时对接相关工作,尽快让市民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