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 (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陈坚)“感谢你们,拖了一个多月的3000元购车优惠现金终于拿到手了。”近日,藤县太平镇的唐先生对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订车时,经销商承诺办完购车手续后就兑现购车的现金优惠,可现在手续办完一个多月了,经销商仍拒不兑现。
据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今年以来,诚信缺失已成为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占汽车投诉的66.5%。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晚昌介绍,诚信缺失是我市汽车消费纠纷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销商在介绍汽车性能时,往往介绍最低的价格,展示最高配置,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误导消费者。二是在购车合同条款中对于消费者和经销商在权利义务上的约定含糊不清,发生纠纷后,经销商以推卸责任拒不承担责任。三是汽车搭售、捆绑销售问题严重。一些经销商针对部分畅销车型,要求消费者除交纳定金外,还要被动选择商家推荐的配置才能尽快提车,甚至要同意加价、同意购买保险、同意购买大额装饰即可提现车。
汽车质量问题是汽车投诉的另一热点。该负责人介绍,汽车质量投诉主要表现在汽车本身设计有缺陷,如线路的走向、机油过度损耗,发动机渗油、漏油等;汽车发动机号码与汽车合格证书上标示的号码不一致,车身油漆脱落、碰撞、水管倒装等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汽车生产厂家要求,消费者在两年质保期内得更换配件等,若不按此操作,一旦发生问题,厂方概不负责。此外,从各县市区消协受理的汽车消费投诉情况看,一些企业只重视销售,不重视售后服务。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后,一些企业想方设法推诿、搪塞,敷衍了事,或者要求消费者出具检验机构检验证明,而消费者在进行质量检验时需付较大的资金。
李晚昌表示,消费者要注意了解自己所驾车辆的一般性能和故障处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正确使用保养,同时要注意保存好购买、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各种发票、维修报告、结账清单等,以便发生纠纷时能提供维权证据,依法合理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