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赵洋) 因建筑商与开发商经济纠纷,近日市新兴三路某小区100多户业主们遇上了一件闹心事,建筑商把楼盘的出入大门焊了起来。
业主回家有门难入
12月22日下午4点40分,新兴三路某小区内一单元、二单元的十多户业主吃惊不已,楼下的大门和消防门被人焊死了。记者闻讯赶到现场,拉了拉大门,发现被焊接的大门已经拉不开。据了解,该小区属于新楼盘,100多户业主今年5月份从开发商中领到了钥匙。现在大部门业主正在加紧装修房屋,已入住的业主有10多户。
大楼2单元504号房业主梁韵明阿姨说:“刚买了菜回家,谁知道一回家就发现门被焊了。”大楼1单元201房业主石惠英表示:“开发商是5月10交付的房屋,我购房加上装修共花了30多万,发生这种事情真闹心。”
不得已,业主们只好绕道地下车库门出入大楼。当天下午,建筑商声称:如果开发商再不给钱,他就把车库门一块堵了。不少业主表示小区问题多多,该楼至今未验收合格。梁韵明阿姨担心房产证办不下来。她表示,自己花了半辈子的积蓄买房,刚住进去就发生堵门的事情,这让她对房产证日后能不能顺利地办妥心里没底。业主黄先生说:“这门谁也不敢动,怕发生冲突。他们不该将矛盾波及到业主身上。”
事件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但他们对此事也觉得棘手,只是督促建筑商和开发商加紧协商,尽快解决问题。
建筑商焊门只为被欠工程款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开发商与建筑商矛盾由来已久。2008年,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建筑商陈某签订了建筑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陈某承建小区,开发公司按工程进度付钱。
陈某声称,到2009年8月份,开发公司停止支付建筑款给陈某,工程尚未完工,开发公司就已经欠下他工程款百多万元。2009年2月,双方又签订一份商品房销售承包合同,约定由陈某代销第五层至第21层的170套公寓,销售起步价为每平方米2180元,销售单价溢出部分归陈某所有。双方还约定,小区第二层至第四层30套房屋归建筑商,以抵偿工程款,2010年8月,陈某将200套房屋销售完毕。业主们的购房款也全部打入了开发公司的账户。
今年10月以来,陈某不下40次与开发商协商,希望对方按照合同付款,但对方一直拖着不付。陈某表示: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公司欠其工程款及房屋销售溢价款高达数百万元。直至12月22日,多次讨款未果的建筑商无奈之下,只有焊死楼盘大门及消防门。陈某表示,他也希望业主们可以早日喜迁新居,但开发商不付工程款,建筑商承担不起这样的损失。
12月23日上午10点,开发商和建筑商又坐了下来谈判,据悉,谈判没有取得实质结果。记者联系开发商,但其拒绝接受采访。
业主可向警方求助打通大门
就此事,记者对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梧州市住建委房产科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小区没拿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更没有《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按照规定是不允许入住的,开发商让购房者入住是违规行为。
顺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安说,商品房未验收合格有可能是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手续未完备,或者是质量存在问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商品房需经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刘新安还表示,业主是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管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出现什么矛盾,都应该另行协商解决,不能损害到业主的正当权益。如果业主遇上再堵门等行为,可以第一时间通知警方或消防部门重新打通大门。
透过这次事件,梧州市住建委房产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购房者买房,除了考虑价格和地段等的因素外,还要考虑到开发商的资质、信誉等因素,否则,买下了房子,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的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