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桂林12月27日电(记者陈瑞华 何程)广西兴安县界首镇副镇长张衍超利用职务之便,在一年内贪污国家下拨给农村修路的革命老区专项资金20.6万余元。日前,张衍超被兴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分管财政的兴安县界首镇副镇长张衍超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指使他人采取虚构修铺路工程协议及虚构领取修路工程款收条的手段,骗取界首镇苏家村革命老区专项资金29万元,其中20.6万余元据为己有,其余分给同伙。
张衍超辩称,将专项资金29万元套取放在自己身上,目的是为了便于公务开支。其中大部分已用于公务开支,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衍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公款,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拒不认罪,且未将赃款全部退出,酌情从重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衍超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张衍超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兴安县界首镇苏家村距镇政府20多公里,是革命老区,交通极为不便。为改变革命老区的交通状况,国家在2007年下拨专项资金,其中拨给苏家村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