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欧蕾蕾)年初岁末,房屋租赁市场似乎又热闹起来,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都不太省心。日前,市民黎女士就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出租房内的物品被租客拿走了。
自几年前搬新家后,黎女士就开始把位于万秀区内一套两房一厅的旧房子租给别人居住。因有一些包括旧衣服在内的物品不便拿去新家,黎女士就把它们留在了旧房子的夹层柜子中。去年,一个从外地来梧打工的中年男子成为了黎女士的租客。但到租约满期后,黎女士发现自己存放在旧房子内的衣物竟然不翼而飞了。黎女士告诉记者,因之前一直没出过什么问题,所以中年男子搬进来前,她只是象征性地收了他100元的押金。但在租住期内,中年男子不仅把房子的木门给弄烂了,房内还有多件家具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加上后来被拿走的衣服,100元的押金对其而言根本是“入不敷出”。
据了解,与黎女士所遇到的情况类似,出租房内物品被取走、损坏的情况屡有出现。此外,租户拖欠水电费、破坏屋内环境等情况也令不少出租房房主头疼不已。如此一来,如何保护自己的资产不遭租客侵害成为了房主关心的事情,
和平路内一家的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无论是通过中介、朋友介绍,还是自己找来的人员,房主都要在出租房子前尽可能地了解租客的相关信息,同时要了解租客租房的目的,是用来居住还是作为办公室,避免租客运用出租房从事不法行为。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房主应当收取合适的押金作为实际的保障。而押金收取的费用,他则认为要按房子的硬件设施作为收取押金多少的衡量标准。
“虽然房子租出去了,但房主还是应该定期地上门检查房内的物品。”该工作人员表示,房主可以通过回“家”中收取租金的方式了解房子的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