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政协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月13日政协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2月11日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梧州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通过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各项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