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国际    本地新闻    品茶论道    玩转梧州    食在梧州    人文历史    房产家居    车天车地    金融财经    健康时尚  
您的位置:梧州零距离网>> 新闻中心>>梧州快报>>正文
         高级搜索
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柴油
梧州某巴士有限公司一司机两次被告上法庭
http://www.wzljl.cn    2011-02-12 09:39    作者:黄小戈    来源:西江都市报

    西江都市报讯 李××因多次侵占本单位柴油,犯职务侵占罪,2010年10月被梧州市蝶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0元;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05000元。不到2个月,近日,又因偷油事件,蝶山区法院向李××发出开庭的民事诉讼传票。

    刑事案落,民事案又起,为何?原来李××原是梧州某巴士有限公司专用加油车的司机,每天独自驾驶着一辆专用加油车为本单位的一大批公共汽车加油,李××利用这个便利,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间,采用加大领料单进行冲账等方式,多次侵占单位柴油共24690升,将侵占所得柴油以低于市场价、进货价卖给他人,得赃款累计105000元。归案后,李××及其家属退出的赃款人民币134290元。扣除刑事判决书判决退出的赃款105000元,尚有余款29290元存在公安机关,李××误以为可以领回,要求公安机关退回。巴士公司便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李××赔偿24690升柴油进货价值133843.2元与李××已退出的赃款105000元之间的差价28843.2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2010年12月16日开庭,被告李××不到庭,其代理人庭上坚持不同意赔偿差价。开庭后,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终于与巴士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李××完全同意按巴士公司诉请赔偿并负担受理费,且李××应付款项可从存在公安机关的剩余款29290元中扣除。

    依照法律规定,李××侵占公司柴油,以低于市场价格变卖,李××除应依照刑事判决退出变卖所得赃款外,还应该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差价经济损失,故巴士公司的民事诉讼请求应获得支持。 (黄小戈)

编辑:钟笑莹    


《梧州快报》本地新闻早知道  梧州第一手机新闻资讯平台
订阅方式:移动用户发送by10658714    电信用户发送wzkx10659229

相关阅读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留言内容:
热点焦点
·国庆期间各类车票、机票票源紧缺
·超强台风“天兔”逼近福建广东
·红岭公租房一千多套住房年底建成
·名为除蟑螂 实为骗钱财(视频实拍)
·中秋夜全市查缴三千孔明灯 售卖者多为学生
·新兴二路小学启用“无障碍感应通道”保安全
·增收水口 扩排水渠 改善原铅笔厂内涝情况
图片新闻
冲上云霄
建设中的南广高铁
节日里 郊游去
中秋赏月
彩云追月
张罗晚宴
倡导公交出行
梧州凤凰城节前再献爱心
小手做花灯 童心邀明月
“爱心直通车”昨开进市福利院
版权所有: 梧州日报社  
桂ICP备08001990号 | 零距离广告价目 | 网站建设价目 | 关于我们 | 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