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 (记者 梁燕如) 商家趁消费者不注意开具与实际消费金额不相符的发票,拒绝给消费者即时支付发票中奖的金额……部分市民在进行消费时,都曾碰到过类似的“发票乱象”。记者向梧州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了解到,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可以拨打12366或者0774-6022966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将按照市民的举报情况,给市民提供维权的方法以及对商家进行处理。
市民冯娜消费后,都习惯向商家索要发票,近日,她在市中山路某大酒楼喝早茶回到家后,才发现发票显示的消费金额是20元。冯娜对此很是疑惑,自己明明是消费了数十元,为什么发票显示的消费金额只有20元?后来,细心的冯娜发现,该酒楼会在市民不注意的时候,偶尔开出与市民实际消费金额不相符的发票。
走访中记者发现,不少市民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往往没有在意发票显示的具体消费金额是多少。一些不良商家就利用消费者的这一“习惯”,向消费者开出比实际消费金额少的发票,采用这个办法来减少应缴纳的税费。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在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了解到,市民在取得经营方出具的发票后,一定要仔细核对票据显示的消费金额与实际消费数额是否相符合。一旦发现不符,市民有权要求经营者重开发票,也可拨打12366或者0774-60229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日前,市民宋婕在潘塘公园附近某KTV消费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宋婕刮开发票的中奖区,发现中了20元。宋婕便凭中奖的发票要求服务员即时支付中奖金额。但服务员马上对她说,“我们不负责支付中奖金额,自己凭发票到税务部门兑换。”
对此,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表示,目前没有规定强制要求开具发票的商家即时支付消费者发票的中奖金额。因此,消费者遇到不愿意支付发票中奖金额的商家,可凭中奖发票到市内的地税办理大厅兑换具体的中奖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