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赖新云 通讯员 方晓)据市房产管理局通报,为维护二手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从3月1日起,房管部门将与金融机构联手实施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业务,为二手房交易加一道“安全保险”。
即将实施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取代了传统的买方直接划拨房款给卖方的交易模式。新模式将在托管机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由买方将房款打入该账户,再由托管银行在房屋过户手续完成后将房款划拨给卖方,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据介绍,按照传统的交易模式,买卖双方在达成房屋交易后,不能做到“产权与房款”的即时交割,往往是买方在付完房款(首付或全款)后一到三个月才能拿到房产证,在这期间房屋的交易资金基本存放在经纪公司账户,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交易资金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可能出现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甚至有不良中介“卷款潜逃”的事件发生。
有意选择该项业务的购房者,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成交意向达成后,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二手房买卖合同监证,同时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业务,领取银行出具的《资金托管证明》,之后买方将资金存入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在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双方需提交《资金托管证明》。如果交易完成,交易中心将在办妥房产证之后,向卖方发放《二手房转移登记办结单》,卖方凭此办结单到银行办理划房款划转手续。如果双方反悔,欲终止交易,可一起到交易中心撤销买卖合同监证、撤回转移登记,然后再到银行解除托管。手续办理完成后,由银行将账户内的购房款划回购房者账户。
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二手房资金托管机构起到一个资金临时托管的作用,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份资金安全保证。目前,中国工商银行梧州金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梧州华洋支行、中国银行梧州福星花园支行已经开展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业务。
据了解,新的交易模式坚持自愿原则,不需托管业务的,买卖双方在申请买卖合同监证时,需要提交结算资金自行交付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