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黄宁)近年来,我市三轮车载客营运问题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我市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中,非法机动轮椅车是整治的对象之一。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梁锋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下肢残疾人的代步工具,不能用于营运。
近年来,我市城区机动轮椅车快速增加,无证照、非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非法参与运输经营,甚至明目张胆与正规运输车辆公然争抢客源,既严重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损害了梧州的形象,给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据统计,我市目前有近1000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其中市区经过残联登记造册,并享受国家燃油补贴的有151辆。
“去年,我市有50多人因各类交通事故造成肢体伤残,其中不少是由非法机动轮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我们曾做过调查,现在从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的残疾人只占实际营运残疾人三轮车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是健全人用残疾人三轮车从事营运。” 梁锋说,与其他周边的贺州、玉林、贵港等城市相比,梧州治理非法机动轮椅车相对滞后。
据了解,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是国家为了解决下肢残疾人出行困难问题而允许下肢残疾人驾驶的代步工具,但是,国家规定残疾人三轮车的驾驶员必须是上肢齐全,下肢残疾。同时,残疾人代步三轮车的各项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机动轮椅车》的国家标准,排气量不超过50CC,并且禁止擅自改装残疾人专用车从事营运。我市对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统一标识,并由交警部门组织交通法规培训,核发准驾资格证。
梁锋介绍,即使是残疾人驾驶机动轮椅车也不能用于营运,只能作为代步工具,这是国家给予残疾人的福利,残疾人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城区交通整治行动开始后,市残联与各城区残联签订《梧州市城区残疾人专用车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书》,加强对残疾人宣传这次整治的措施。要求各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承租经营爱心书报亭等公益性岗位的72名残疾人车主要自觉遵章守法,凡违规载客营运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或收回书报亭经营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