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梁燕如)结算价与标价不相符;收费系统已变更,但价签仍未改变;商品过了促销期,促销牌仍未撤走……梧州市内的不少卖场都存在疑似价格欺诈的行为。从3月3日起,我市物价部门开始对市内各大超市、百货商场展开明察暗访,对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商家将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提高原价再打折
市民李虹丽在市内某大型购物中心看中了一双品牌皮鞋。据李虹丽表示,该皮鞋打七五折的时候,她曾咨询过折后价,当时觉得稍贵就没买。后来她发现,皮鞋五折促销,她没有留意标出的原价,就马上购买了一双,但在付款时发现,皮鞋五折的促销价和打七五折的售价是一样的。李虹丽这时才发现,商家提高了原价,然后打出更低的折扣,吸引消费者购买。
对此,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场巡查科负责人表示,商品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无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而,如果消费者购买到疑似商家虚构原价的商品,可凭购物小票到物价部门进行检举。执法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检查被举报商品的原价,一旦证实消费者举报的情况属实,会责令商家将多收的货款退还给消费者,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商家进行整改。
商品没有货签
市民周晓莉在新兴一路某大型连锁超市内购买了一包50克的薯片。据周晓莉表示,她在货架上找不到该薯片的价签,就根据同一品牌不同口味的50克薯片售价均为3.5元来估计自己要买的薯片售价也是3.5元左右,但是付款后,她发现自己买的那包薯片居然要8.7元。相同品牌、重量的薯片售价差距这么大,周晓莉怀疑,商品价签与收费系统不相符,存在价格欺诈。
对此,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场巡查科负责人表示,在部分卖场内存在价签缺失,商品与价签不相符,或者商品过了促销期,但促销牌仍未撤走的情况,导致消费者不明确商品的真实售价而陷入“价格陷阱”。因而,消费者在购物时,对标价不明确的商品要咨询清楚后再购买。最保险的做法是,消费者可以仔细核对商品的条形码是否与价签显示的条形码一致,一般而言,商品条形码与价签显示的条形码一致,其售价就不会出现偏差。
物价部门提醒市民,遇到经营者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可凭购物凭证与卖场售后部进行协商。若协商未果,市民可向物价部门举报。经查举报情况属实,物价部门将视情况,责令经营者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将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我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