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欧蕾蕾 通讯员 谢凯文
陈玉,梧州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作为一个女人,她的言谈举止处处流露出细腻的感性美;但作为一个检察官,她却时刻提醒自己要用理性的法律思维去对待每一件案件。多年来,她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不懈地努力着。
陈玉说:“法律是准绳,只能让办案的理性‘克服’女人的感性,那才能给予每件案件公平的判决。我一直在坚持着。”
法律是唯一的尺度
身为检察官的陈玉,6年来办理刑事案件300多起,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更不在少数。陈玉告诉记者,帮助妇女维权,自己尺度最难把握的是办理女性犯罪的案件。陈玉表示,有很多案件,女性犯罪者的一些遭遇都深深地触动着自己心中的弦,“但在法律面前,容不得我有一丝感性的考量,法律是我工作中唯一的尺度。”
“在我们的交谈过程中,她突然跪在我面前,泪流满面地哭诉着她的遭遇。这时,我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湿润了。”谈及自己所办理的一个女性犯罪的案例时,陈玉低声地说。
这是四年前陈玉担任苍梧检察院检察官时遇到的一个案件,妇女朱平(化名)用斧头残忍地杀害了丈夫,有可能面临着无期徒刑的处罚。当陈玉在审阅这个案件的材料时,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她,“能让一个女人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其中可能会另有隐情。”
带着疑问,陈玉耐心地与朱平进行沟通,终于打开了朱平的心门,了解到朱平多年来一直默默忍受丈夫的虐待、暴打和婚外情的遭遇。在丈夫用斧头威逼要离婚的当晚,想到要与自己年幼的儿子分开,朱平终将斧头挥向自己的枕边人。
“在听到朱平的遭遇后,我的心痛了很久,尽全力帮助她是我当时最大的想法。”但法律的神圣不容任何人侵犯,如何将严格执法与维护朱平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这就成了困扰陈玉的难题。
最终,陈玉决定用法律的武器去维护她的权益。她多次到社区走访,到案发地派出所调查取证,并在朱平丈夫的父母口中取得了朱平受虐的证据。综合朱平有自首的情节、真诚悔罪的态度,陈玉向上级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认为朱平涉嫌故意杀人罪,但其犯案的性质、动机与一般杀人案不同,且朱平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在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故此案适宜放在基层检察院起诉,无需移送上一级检察机关。最终基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平有期徒刑12年,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共同开启新生活
在女性犯罪的案件中,陈玉尚可尽力去维护女性的权益,而在面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受侵的案件时,陈玉更是充分地利用法律去帮助他们。而这些帮助,不仅仅是为她们争取公正的判决,更是要她们鼓起重新生活的勇气。
“有些妇女儿童受害者,案件对她们造成的伤害可能是毁灭性的。”陈玉说,这种情况,最为普遍的就是在强奸类案件中。此时,陈玉会暂时放下检察官的身份,用女人的细心和耐心去关心、帮助他们。
在案件审理结束后,陈玉都会去到受害人的家中,通过与受害人或其家属沟通,了解受害人生活的情况。她表示,有些时候,因为打击太大,连受害人的家属都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受害人,“冷淡地避而不谈,可能会带给受害人更大的伤害。”这时,陈玉与受害人家属一起分享自己的经验,商讨一些解决的方法,以帮助他们更快地走出阴影,过上新的生活。
在谈及自己对妇女维权所作出的贡献时,陈玉带着浅浅的微笑对记者说:“法律是我唯一的装备,我只是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帮助有需要的人,谈不上什么贡献。”
正是这唯一的装备,陈玉在法庭内外为妇女维权默默地奉献着。办理案件,她多次去到农村调查取证,有时一去,就要花费一整天的时间。案件之外,她也积极地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去到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
陈玉用法律这把尺子去度量每一件事的对与错,不偏不倚。正如她所说的一样:只要紧握这把尺子,即使我有女人的感性,但我也无愧于检察官的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