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丽思)昨日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按照有关规定,妇女在这天可享受半天假期。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除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外,大多数单位企业的女性没有休假。相关部门对此表示,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单位只需按平时工资支付报酬即可。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市内一些单位及女职工,发现除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性职工可以放半天假外,大部分女职工当天仍照常工作。“三八节单位不放假,照常上班。”在市内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的周丽丽告诉记者,她表示,身边很多女性朋友都享受不到这半天假期。而中山路一家西餐厅的的楼面经理李小姐则表示,餐饮业属于服务行业,节日期间客流量更大,因此不会放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妇女节期间,尽管绝大多数单位企业因各种原因不放假,但会通过聚餐、举办活动、发购物券、小礼品等各种方式为女职工过节。
那么,对于昨日仍照常上班的女性来说,这半天算不算加班?是否可要求单位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费?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即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各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放假。如果在工作日里单位安排相关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庆祝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需支付加班费。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