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日报讯(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张静葵)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目前,我市已有31个销售、回收网点通过了自治区商务部门审核,具备家电以旧换新资格。商务部门正加紧与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设在我市的直营、加盟(品牌专卖)或授权网点联系,督促其做好相关的备案登记工作,并与财政、环保等部门加强协调,完善家电以旧换新的前期工作。
据介绍,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继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出台后推出的又一项惠民利民政策,补贴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补贴资金采取由销售企业垫付后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时现场补贴的形式。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人在注册登记地或户口所在地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以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家电价格10%的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此外,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四川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广西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广西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等销售、回收中标企业设在我市的销售网点开展备案工作,并已有长虹南城百货、梧州市桂宁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市政广场店等31个销售、回收网点,通过自治区商务厅家电以旧换新系统的审核,网点覆盖各县(市)区。此外,还有八家回收网点在等待审核。该负责人提醒,自治区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在我市的直营、加盟(品牌专卖)或授权网点,应持相关材料尽快到辖区商务部门办理相关的备案工作,以便尽快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