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报编辑:
我市发布《整治城区交通违法秩序和城区部分道路禁止三轮车通行通告》后,广大市民拍手叫好,但能否收到长效效果,是人们担心和忧虑的所在。
笔者认为,三轮车、残疾车非法营运能得到生长的空间,一是价钱比“打的”略为便宜,比“摩的”载客更多,与公交车相比能提供“点到点”的便捷服务;二是这些三轮车可以随意穿行大街小巷,甚至有些机动车不能、不敢通行的地方,这些三轮车都敢闯;三是其中一部分三轮车驾驶者是低收入者,交警等部门出于人性化管理,也不会严格干涉。因此,要使三轮车禁行的通告收到长期效果,关键是解决市民出行方便和安排三轮车驾驶者就业出路的问题。
其实,要解决市民群众安全方便出行的最有效措施和方法,莫过于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去过香港、澳门的市民,对那里发达的公共交通会有深刻印象。他们真的做到“有路就有车”,有些道路只比一辆车稍宽,也让公交车单行通过,让人感到十分贴心方便。此外,还有电车、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可供选择。
前段时间,我市普通公交车票价降至1元,市民感受到了乘搭公交车的便捷。但是,只有真正做到公交线路走向、通行路段、站点设置等配套设施的充分完善,才能让人感到出行的安全方便,才能让人自觉地放弃落后交通工具。
可我市的公共交通现况却受到诸多限制:例如有的街道群众有需要,也能通公交车,却以不安全为由而禁止设置公交线路;许多车辆随意乱停放在路边无人管,堵塞了公交车站台;有的小区或商业区有较大量的出行需求,但却以噪音、妨碍营业等理由反对公交车在小区或商业区前设立站点……在对待城市交通管理的问题上,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同香港、澳门同行的差异在于,没有想办法采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尽可能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便利,只是对问题简单地“一禁了之”。
因此,如果我市公共交通的种类能够丰富,做到“有路就有公共交通工具”,市民出行可选择的公共交通工具充足、便捷,就会大大压减三轮车的非法营运空间,用市场经济的规律去淘汰这些三轮车。
此外,对于如何解决三轮车驾驶者中的低收入人群就业问题,笔者认为3月18日在《广西日报》刊登的《保城市面子,还是保摊贩肚子》的报道,值得我们在此次整治三轮车工作中借鉴经验。报道提到,南宁在整治小摊贩乱摆卖的问题上,广泛听取民意,尽量平衡小贩经营与城市建设发展之间的冲突,使昔日“猫鼠游戏”难题得到较好解决。
读者 心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