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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藤县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综述
作者: 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黄婉珊 | 时间: 2016-6-29 | 来源: 西江都市报

2015年12月23日,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军(右二)到藤县城西社区调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天平镇天平社区法律顾问到通道纠纷现场做勘查工作。

象棋镇罗文村法律顾问为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治宣传。

西江都市报记者 黄海志 通讯员 黄婉珊

图片由藤县司法局提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去年6月27日,梧州市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郑重接过法律顾问聘书,成为藤县294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这也标志着广西和梧州市以藤县为试点启动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式启动。

藤县大力推行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意在着力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这与四中全会精神高度契合。时至今日,这项工作开展已整整一年,实践效果如何?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完善?记者进行了一线探访。

基层呼唤   

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藤县太平镇安福村村民张某与秦某,因潭太二级公路边的林地与耕地相邻纠纷一事,多年未能解决。前不久,在驻村法律顾问、广西乾达律师事务所孔庆淮律师到村值班时,张某前来要求律师帮助解决问题。孔庆淮律师与镇、村干部一起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后,向双方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很快就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孔庆淮告诉记者,农村许多群众不懂法。农村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纷争等涉法纠纷时有发生, 多数是因为对法律无知。这些看似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不及时妥善解决,有可能酿成大祸。在依法治国的当下,农村的法律服务空白急需得到填补。

遇有矛盾纠纷,不讲理不讲法只讲打,靠武力粗暴解决问题,此类现象在农村时有发生。

塘步镇汗池村委一村民小组与孔良村一村民小组相邻,因梧州西江机场征地发生山林权属纠纷,双方各不相让,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一场“武斗”即将上演。幸好驻村法律顾问及时赶来,一边指导村民小组收集关于争议山林各个时期的书面权属证明以及实际经营管理的相关证据,一边劝导村民克制情绪,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终使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迫切需要为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然而,藤县有294个村(社区),农村人口达90万人,只有4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法律服务所,社会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总共才只有69名。在资源如此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解决和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

2015年6月,广西司法厅和梧州市司法局探索出村(社区)法律服务新途径,以典型农业人口大县藤县为试点,试水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将原有无偿、公益性质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模式,过渡到政府购买基本法律服务模式。

试点一年至今,藤县全县294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由来自梧州市和藤县市县两级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86名法律顾问,挑起了村(社区)法律“军师”的担子,为村(居)民提供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 

进村入户化解矛盾纠纷   

日前,记者在塘步镇沙田村看到,村委会办公大楼里专设了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室门口显要位置张贴着驻村律师的电话。

“法律顾问大大方便了村民,为我们村的长治久安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沙田村第一书记黄博说,沙田村共有人口6800多人,人口众多、村务繁杂,以前村民间有点矛盾纠纷,村两委出面调解时,总有村民对调解结果不服,认为村两委偏袒某一方,加上村两委成员本身法律知识又不多,调解起来总感到吃力。现在有了作为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有了有了专业的法律指导,村两委在规范村务管理上也有了“指导员”。

广西正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万伟是沙田村的法律顾问。几个月前,一条新修的乡村道路途经沙田村,道路工程导致某村民小组农田被污染,十几名年轻村民搬来一块大石头拦路阻塞交通。接到情况后,万伟立即赶往现场与当地干部一起做双方思想工作。万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法律条文说清,把道理摆明,让当事人自己作出选择。最终,村民们搬走了大石头,承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顾问既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知识“宣传员”,也是献力村(社区)依法治理的“军师”,在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中引导群众尤其是村干部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治方式办事。

去年底,濛江镇江权村村委会在未与承包人协商的情况下,自行收回之前发包的果园并将果树砍伐,后在果园地兴建厂房进行招商引资。对此,驻村法律顾问大胆指出村委做法是不合法的,并积极向村委会干部讲解有关《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的知识,最终指导村委会及时纠正做法,办妥了设立集体企业和申请用地建厂房的审批手续,然后与承包人协商解除合同,既带动了村里经济建设发展,又解决了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免除了村务管理的法律隐患。

法律顾问进村入户,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为曾经法律意识贫瘠的农村土壤注入了法律的肥厚“养料”,往往是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不少大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就及时妥善解决了。据统计,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藤县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为村(居)委会、村(居)民提供法律意见619件,提供法律咨询3472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69次,化解矛盾纠纷54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件,代理诉讼案件16件,审查合同83份,法律顾问在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促进基层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保障工作长效     

仍需打破瓶颈     

目前,作为新生事物,藤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还处于试点摸索阶段,在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瓶颈尚待打破。

法律服务费过低,影响了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藤县司法局对法律顾问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成本的保守估算,每个法律顾问每月开展一次法律服务的成本最少为2110元左右(包含车旅费、伙食费、法律咨询费等各项必要支出),而现阶段藤县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每年的专项经费仅为2000元,由于不少村屯路途遥远,这点微薄收入有时连支付车旅费和伙食费都显得勉强,让不少法律顾问倍感压力,长期下去容易挫伤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质量。

律师资源不足,法律顾问负担过重也是目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突出问题。目前,平均每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均要承担15至2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而每个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多的每人7个村(社区),少的有也5个村(社区)。按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每月要到一次村,则需7天,这样只有15天用于办理其他律师业务,若遇到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开展法制讲座、为重大项目谈判(重要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处重大群体事件等等工作,一个月的工作时间远远多于7天,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与其他律师业务工作冲突将进一步加剧。

此外,在实践中,部分乡镇、村委(社区)干部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认识不高,对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欠主动配合,致使该项工作存在群众知晓率低、开展不畅等问题,一些村委和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认为法律顾问事必躬亲,所有问题应给予解决,导致大量的非法律顾问工作牵扰了律师的工作精力,直接降低法律顾问本职工作的质量。

祝继宏表示,下一步,藤县将继续把“一村一法律顾问”作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探索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一些新思路、新做法,通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举措,逐步解决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不重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问题,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检查和管理,确保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质量,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夯实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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